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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全程式”诚信机制的理论构想
2018-01-31 16:40:06 来源:《中国教育学刊》 作者:张红霞 【  



原标题:综合素质评价“内外全程式”诚信机制的理论构想与实践路径

  作者简介:张红霞,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现代教育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河南 开封 475004)。

  内容提要: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校如何“保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与现实难题。基于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概念的理解,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建设需遵循其内在逻辑,即“内”“外”兼修、惩“恶”扬“善”及结果与过程并重。高中学校应着力于构建综合素质评价“内外全程式”诚信机制,将外在约束作为前提,内在自律作为根本,全程运行作为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内外全程式”诚信机制的实现需要从事前防范、事中实施和事后补救三个方面开展,即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诚信教育;遵循评价程序,确保过程“四真”;规范监督机制,完善奖惩举措。

  关 键 词:普通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 “内外全程” 诚信机制

  标题注释:本文系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研究”(项目编号:14JZD042)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40-0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7)07-0013-06


  目前,我国高考改革已经确立“两依据,一参考”的基本政策,与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两大依据相比,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其真实性饱受人们的质疑。即高中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档案是不是真的?换言之,综合素质档案是否真实可信成为高校是否参考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如何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过程中真正做到“保真”成为高中学校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这充分反映了综合素质评价在诚信问题上的短板与不足,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深入开展研究。

  一、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的概念及其内在逻辑

  (一)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的概念

  诚信一词由“诚”和“信”两个基本要素组成,在汉语中,“诚”即真心实意、无妄不欺,“信”即遵守诺言、践行成约,在英文中,诚信(integrity)与integer和integration相联系,意为把各个部分统一成一个整体,从这个角度分析,诚信具有前后一致、言行一致的整体性特征。此外,“诚”和“信”有时也被认为是可以互换的两个概念,如《说文解字》中解释道:“诚,信也”“信,诚也”,宋代理学家程颢说:“诚则信矣,信则诚矣”。在“诚”与“信”的关系上,理论界普遍认为“诚”为隐,“信”为显,“诚”为神,“信”为形,“诚”是“信”的基础,“信”是“诚”的外化,两者既有显著区别又有内在联系。

  现代意义上的诚信本质上是一种道德特质,指主体能够按其主观意愿,在作出主观判断的基础上,真实地表达客观事实及其判断,作出相应的承诺,并按此践行的一种道德规范或品质,人们通常将其理解为诚实无欺、信守诺言、言行相符、表里如一等。[1]教育诚信是从诚信的语义出发对教育主体提出的要求,按照现代教育理论的观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教育的主体,因此教育诚信不仅是教育者的诚信,同时应该包括受教育者的诚信。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问题属于大的教育诚信范畴,指的是教师和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对自己责任、义务或承诺的恪守与履行,具体表现为不弄虚作假、诚信记录、诚信评价等。与其他诚信类型不同,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建设遵循其独有的内在逻辑。

  (二)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建设的内在逻辑

  1.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建设需要“内”“外”兼修

  诚信是一种道德特质,作为“道”,它表现为社会对人们诚信行为的规范性要求,所谓“外信于人”;作为“德”,它是具体个人在诚信方面所表现出的心理和行为上的品质特征,所谓“内诚于心”。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也不例外,作为一种道德特质,它既需要外在规范的约束,也需要内在德性的自律。

  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的建设是一个“内”“外”兼修的过程,只强调内在自律或只强调外在约束都有失偏颇。受我国传统诚信文化的影响,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诉求历来比较重视学生和教师的内在自律自省,尤其是在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指导意见中,学生本人作为重要的评价主体之一,将会获得更加自主、灵活的评价空间。这也意味着对学生内在自律的诚信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在严酷的现实利益面前,诚信作为道德功能的软弱性决定了它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够彻底,尤其对于那些恶意失信者来说,作为道德要求的诚信往往显得无能为力,需要具有较强约束力的外在诚信制度使失信者可惧可畏。虽然外在制度的约束性、强制性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大部分情境下都是有效的,但外在约束本身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也会受到其适用边界的限制,当人们认为违背诚信所带来的利益要多于坚守诚信带来的利益时,就会铤而走险,同样会导致综合素质评价不诚信事件的出现,这充分说明仅仅依赖外在约束往往只能解决当下的问题,对提升教师和学生的诚信境界其作用也是极其有限的。[2]由此可见,在解决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问题上,需要“内”“外”兼修,共同发挥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作用。两者既有相互替代的一面,也有相互补充的一面,就替代性而言,教师和学生良好的诚信品质可以大大减少对制度规约的需求,节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成本;就互补性而言,内在自律与外在约束是互为加强的,完善的制度规范可以使人们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更讲诚信,反过来,人们内在诚信品质的程度越高,制度规约的作用就能发挥得越好。

  2.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建设需要惩“恶”扬“善”

  综合素质评价是基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通过评价挖掘、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力,最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评价活动,其本质上反映的是教育对真、善、美的追求,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建设需要适切的价值导向与之相匹配。正如人们在恪守诚信时,可能会选择守信,也可能会选择失信,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建设既要看到守信者的“善”行,同时也要注意到失信者的“恶”行,倡导惩“恶”扬“善”的价值导向。

当综合素质评价被当作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时,其本身就成为一种“高利害”事件。从经济学视角来看,在这样的高利害事件面前,教师和学生包括家长一般都会遵从“经济人”的逻辑来做事。个人是否坚守诚信取决于守信机会成本与失信机会成本的比较,即如果人们从不诚信行为中得到的好处大于其为此付出的成本或代价,就会放弃诚信;如果失信会毁坏一个人的前途,诚信的动机就会加强。再者,如果守信者得到的利益没有失信者得到的利益多,而且失信者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或失信成本过低,将会直接导致综合素质评价失信行为的效仿或从众现象,也不利于教育诚信文化氛围的培育与营造。因此,制订和推行使失信成本远高于守信成本的奖惩机制对构建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机制有重要启示。正如经济伦理学家所说“经济交往必须由一种社会一致理解和公认的道德框架作为基础”[3],在综合素质评价的高利害事件中,这种道德框架就是对守信“善”行的褒扬,对失信“恶”行的惩戒。不论是高中学校还是高等学校都担负着惩“恶”扬“善”的责任和义务,即一方面要增加诚信者的收益,从而增加其效益,另一方面还要增加不诚信者的成本,从而减少其效益。值得注意的是,综合素质评价并非一个简单的经济交易行为,尽管它与高校招生这样的高利害事件相关,但它本质上是一种致力于寻求学生成长发展的教育活动,其教育性意义远大于其惩戒性作用。因此,构建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机制应正确认识并合理对待惩“恶”与扬“善”的关系,惩治失信者的“恶”行,增加不诚信者的成本是辅助手段,褒扬守信者的“善”行,营造良好的教育诚信文化才是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建设的根本目的。

  3.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建设需要结果与过程并重

  与传统的学生评价不同,综合素质评价重在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过程性表现进行观察、记录和分析,而非一味强调学习成绩等最终结果。这就意味着诚信问题贯彻综合素质评价始终,是一个涵盖了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的全程建设过程,而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后补救或追责事件,需要结果与过程并重。

  在很大程度上,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过程就是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机制的运行过程。在评价开始时,学生和教师的诚信义务是真实开展各类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学生的诚信义务是客观记录活动过程的事实信息和感受体悟,教师的诚信义务是真实观察、了解学生的表现;在活动结束后,学生的诚信义务是基于事实对自我或他人作出真实评价,教师的诚信义务是审核学生各类活动信息的真实性。可见,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建设始于事前的诚信防范,形成于事中的诚信运行,终结于事后的诚信追责,具有多阶段、全程式的特点。此外,在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机制的运行过程中,不论就个体还是群体而言,从显见的诚信行为选择到深层的诚信文化形成都需要经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诚信情景或事件中,教师和学生在一定的诚信认知基础上,当诚信动机达到一定强度的时候,才会产生诚信行为。个体诚信行为的结果又会进一步深化或修正诚信认知观念,当这一循环过程在更大范围的师生群体中得以运行时,就会逐渐形成一所学校独有的诚信文化氛围。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相互助推的诚信养成过程,而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需与综合素质评价各个阶段的工作高度融合与有机统一。因此,不论是从诚信机制的运行规律来看,还是就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来看,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机制建设都需要着眼于结果和过程并重,在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的全过程中共同发挥外在约束和内在自律的作用,倡导诚信行为,营造诚信文化,切实推动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校的有效开展,为高校招生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综合素质评价“内外全程式”诚信机制的提出

  基于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建设的内在逻辑和基本诉求,与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的主要流程相契合,研究提出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外全程式”诚信机制,即在横向上,包括“内”“外”两大维度,在纵向上,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全程式环节。其中,“外”指的是外在约束,是从外部对师生诚信行为进行规范与调整的约束性力量,主要通过制度的设计、执行来实现,即通过制度的形式规定师生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遵守制度会怎样、违反制度又会怎样等。“内”指的是内在自律,是从内部对师生诚信行为进行引导与提升的渗透式力量,主要强调的是学生和教师的诚信道德特质,即师生在高度认同诚信理念的基础上,产生正确的诚信动机,作出言行一致的诚信行为,并表现为群体性、持续性的行为选择,由此形成诚信文化氛围。“全程”指的是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的全过程,具体划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要包括开展活动、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材料使用等五个流程。

  (一)外在约束是确保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的前提

  在高中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健全诚信制度是确保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的前提,这主要是由诚信制度本身的特性以及我国特殊的诚信制度现状所决定的。

  诚信尤其信任是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存在的,深植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背景网络中,诚信制度恰恰是一套减少社会关系与社会交往复杂性的化简机制,其最大的功效就是能使复杂事件尤其是高利害事件变得更易于理解和更可预见,从而使拥有不同心理或情感状态、不同文化或道德背景、不同物质欲求的个人之间的行为或关系协调更易于发生。[4]我国历来有自律的诚信文化传统,但这样的自律没有经过外在约束的历练和催化反应,不是外在约束内化于诚信认知和诚信行为的自然产物,更多的是靠道德谴责、良心自省等软性约束来实现的。这样的诚信境界虽然很高,但一旦没有了外在力量的约束,容易使人们根据自身需要来选择是否诚信以及诚信的程度。换言之,在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参考这样一件深具复杂性与高利害性的事件面前,如何使不同利益需求的群体与个体能够信守承诺、诚信参与是整个评价工作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在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初期,很多学校并没有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也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诚信措施与办法。因此,诚信制度对人诚信行为的规范、约束和引导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是确保整个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序、有效、有度开展的前提,正是通过诚信制度体现、渗透诚信规范,使诚信规范在制度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得以确认、巩固和发展,并最终育化为诚信文化。

此外,由于我国诚信文化的根基来源于道德自律而非西方的契约精神,当前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制度建设方面也存在诸多缺失与不足。第一,制度制订重文本轻实际操作。决策者大多关心的是有没有制订相关诚信制度文本,这常常被看作是评价方案设计的规定动作或必备内容,而对于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不够重视,常常流于形式。第二,制度设计重结果轻过程。从各地已经颁布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来看,制度文本大多集中在对诚信的事后追责或补救措施上,如监督检查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或者提出原则性要求,如坚持客观性、如实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等,缺少对综合素质评价开展过程中的诚信设计。第三,制度执行重宣教轻实效。调查显示,综合素质评价实际开展过程中,虽然诚信理念、精神宣传较多,但制度执行力度不足,制度落实效果堪忧,使人们通常产生一种“法无禁止即自由”的错觉,即只要避开制度禁止的行为,一般不会产生诚信质疑问题,至少缺少质疑的证据,尤其对综合素质评价中一些不易核实的信息,留下了不少制度漏洞。因此,真正发挥制度的外在约束作用是解决目前我国综合素质评价诚信问题的前提。

  (二)内在自律是确保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的根本

  综合素质是个体所呈现出来的内在、有机、互融的整体性素质,是学生在生理、心理、能力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系统整合,其中诚信作为一种道德准则,是人的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古今中外主流文化主要倡导的内容之一。例如,西方基督教把不说谎列为“十诫”之一,康德认为说谎违背了做人目的,毁掉了做人尊严,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诚信作为公民在个人层面的道德操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也明确指出,“诚实守信”是考查学生思想品德的主要内容之一。可见,诚信是学生应具备的基本品格,也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应有之义。一方面,综合素质评价的开展及其结果使用需要诚信作为重要保障。另一方面,通过评价作为手段,有效促使学生提高诚信认知,激发诚信动机,改善诚信行为,这恰恰是综合素质评价提升学生诚信素养的根本旨趣,而诚信素养越高,对人的内在自律要求也就越高。

  此外,在改革初期还没有建立起成熟的诚信规范前,改革本身往往处于自发带来的无序状态,制度能够很好地从外部对人们的诚信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促使改革从无序走向有序,在这一过程中,诚信制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制度不会一成不变,当诚信制度规定的要求逐渐内化为人们的潜意识行为后,制度本身的作用其实已经不存在,即意味着诚信制度的自然消亡,取而代之的是诚信精神层面的内在自律自省,这是制度产生、发展、消亡的逻辑与规律使然。此外,诚信制度尽管不可或缺,但内在自律在诚信成本、长效动力等方面远非诚信制度能比,如果仅仅停留于依赖外在制度解决诚信问题,不从内在深层次提升人的诚信素养,往往会陷入“制锁与开锁”的怪圈,即制度越多、漏洞越多、失信越多。因此,与其不断思考如何堵塞诚信细节上的制度漏洞,不如将注意力放在诚信精神文化建设上,从根源上逐步消解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诚信难题。虽然这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但从综合素质评价的长效实施以及整个教育诚信体系的系统建设来看,这是具有根本性意义的。

  (三)全程运行是确保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的保障

  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其要解决的诚信问题贯穿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始终,渗透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各个阶段,遵循的是一条全程建设思路,这是确保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的基本保障。

  首先,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的每个环节都关涉诚信要求,必须关注诚信的全程建设。这些诚信要求包括:在活动开展阶段,学校要真正开展活动,学生要真实参加活动,避免弄虚作假;在写实记录阶段,学生要客观记录活动的关键信息,不夸大或捏造事实;在整理遴选阶段,用于高校招生的材料更要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在公示审核阶段,材料要在适当的范围以适当的方式公之于众,并能够经得起核实与审查;在材料使用阶段,尤其就材料的校内使用而言,高中学校要能够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性材料真正指导学生学习与发展。上述诚信要求在综合素质评价的不同阶段以不同形式体现在不同人员的行为表现上,其中既有针对学校的诚信要求,也有针对学生的诚信要求,还有针对教师的诚信要求,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性真实和过程性真实。换言之,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的过程就是一个需要全程建设、全员参与的诚信实现过程。

  其次,综合素质评价每个环节的诚信问题都环环相扣,必须关注诚信的系统建设。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的诚信实现都是前后相继、彼此依附的关系,任何一个环节上的失信行为都会导致其他环节上的连锁反应。例如,在活动开展阶段,如果学校并没有真正开展相关活动,学生也没有真实地参加活动,那么写实记录阶段记录的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任务等关键信息也只能是杜撰造假的结果。接下来,整理遴选、公示审核、材料使用等一系列环节,都将面临真实性的质疑与考验。这不仅有悖综合素质评价的育人、化人、成人的内在旨趣,而且大大降低了综合素质档案在高校招生中的认可度和参考价值,容易造成高校招生部门弃档案而不用。[5]反过来,也会直接削弱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动力来源,有可能使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面临夭折的危险。

  综上,综合素质评价诚信问题需要在外在约束与内在自律共同作用下,进行全程性、系统性建设,这是解决综合素质评价诚信问题的基本保障。需要说明的是,在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机制系统中,“内”“外”只是相对意义上的划分,人们很难将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作用从一个人身上完整地剥离开来,两者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关系。同时,纵向维度上的“全程”与横向维度上的“内”“外”也是紧密相连的,在综合素质评价的不同阶段,诚信对“内”“外”的需求程度不同,其表现形式也有所不同,如针对写实记录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既需要在活动开始前开展有效的诚信教育活动以加强学生内部自律,也需要在公示审核后通过科学的追责惩戒制度加以外部约束。因此,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外全程式”诚信机制是一个内在的统一体,各个组成要素之间内外交叉、全程交融、同生共长。

三、综合素质评价“内外全程式”诚信机制的实现路径

  (一)事前预防: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诚信教育

  在综合素质评价开始前,高中学校应着力做好诚信的预测与防范工作,从外部约束和内部自律两个方面着手建设。

  首先,通过系统制度建设,完善约束体系。诚信制度建设需要顶层设计,尤其在制度制订阶段,需要基于诚信目的与要求,统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局,着眼评价实施主要流程,关注具体环节重点问题。一方面,要整体设计诚信制度体系,除个别特殊情况外,避免诚信问题一事一议、一事一制度,整体搭建诚信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将诚信规范渗透于评价开展全过程,防止只强调结果、忽视过程的做法,系统考虑事前如何有效防范、事中如何真正保真、事后如何合理追责等,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约束、规范作用,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其次,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提升诚信自律。诚信教育属于道德教育的范畴,其主要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诚信认知,陶冶学生的诚信情感,激发学生的诚信动机,培育学生的诚信行为。[6]这既是综合素质评价保真的实际需要,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在诉求,是诚信建设的高级阶段和对师生的更高要求。高中学校应充分发挥诚信教育活动的渗透性、长效性作用,紧密结合评价工作需要以及学生认知特点,科学设计诚信教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如在综合素质评价培训时,可针对写实记录开展诚信专题培训或宣讲解读诚信制度要求等,有效确保诚信教育实效。当然,诚信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工程,绝不仅仅是事前任务,应贯穿综合素质评价全过程,着眼于师生内在诚信自律的提升,对学校诚信教育活动进行整体设计,避免诚信教育活动流于形式。

  (二)事中实施:遵循评价程序,确保过程“四真”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主要取决于其开展过程是否真实。高中学校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要确保真实,高中学校需要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做到“四真”。

  第一,活动要真。按照《意见》精神,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考查依据大多是学生本人参与活动的时间、地点、次数、内容、感受体验等关键信息,因此活动本身虽然并不属于综合素质评价的范畴,却是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的前提和基础。高中学校是否开展了真实的活动,学生是否真实地参加了活动是诚信机制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如前所述,这一环节的保真程度将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高中学校不论是基于育人的需要,还是从综合素质评价实效来看,都应该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课内外活动,给予学生更多活动的参与权与选择权,确保活动真实开展,学生真实参加。

  第二,记录要真。真实性是写实记录阶段的基本要求,要求学生如实记录自己活动中的表现,真实反映自己的发展状况且要以事实为依据,有据可查。在确保活动记录真实性这一问题上,很多学校已经积累了不少有效经验值得借鉴,如学生相互监督,即学生群体尤其是小组成员之间通过相互阅读他人活动记录信息,可以对做得好的进行点赞,也可以对某活动记录的真实性提出匿名质疑,并要求被质疑者作出解释或修改。实践证明,在高中生这一群体中,在展示交流的同时,发挥相互监督的作用,效果明显,保真程度较高。此外,相关指导教师往往就是评价者、审核者,这也是重要的保真措施之一。

  第三,整理遴选要真。用于高校招生的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基于学生高中三年的材料整理遴选而成,为避免集中造假,需要在整理遴选方式和程序上进行合理设计。例如,在每学期末,由学生对活动记录进行整理遴选,选出若干典型性、代表性活动记录,由相关教师负责期中、期末等平时成绩以及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等数据录入;在一定期限内,将这些信息上传至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经学生本人确认及相关教师审核后,关闭系统,学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最后每学期提交的材料由省级电子平台直接汇总生成,并作为综合素质档案提交给高校招生使用,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过程性材料的真实性。

  第四,公示审核要真。公示审核的内容主要是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一方面,公示要真实,可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另一方面,审核要真实,班主任及有关教师需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这就需要高中学校建立健全公示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师生群体的监督检查作用。

 (三)事后补救:规范监督机制,完善奖惩举措

  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束后,包括阶段性工作完成后,根据检查、监督结果,进行适当的补救或追责,对守信者进行奖励及对失信者进行惩戒也是不可或缺的。

  第一,规范监督机制,追责失信行为。通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追责机制,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问题进行事后补救。一方面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另一方面,建立申诉和复议制度,畅通申诉和复议渠道,及时纠正公示和检查中发现的作假行为。同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评价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加大查处力度,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如保留无限期时效审查和追责权力等。

  第二,完善奖惩举措,营造诚信氛围。失信成本不高、获利可观是造成失信行为过多的主要根源,不论是解决综合素质评价诚信问题的现实需要,还是基于营造诚信氛围、培育诚信文化的长远考虑,褒扬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都是极其必要的。例如,可以通过建立教师和学生个人诚信承诺制度,鼓励师生签订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承诺书,定期检查诚信承诺落实情况,建立个人诚信档案,评定个人诚信信誉等级,对诚信记录良好者进行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严重违反诚信制度者进行适当的惩戒。

  总之,对于高中学校而言,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机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系统上下、内外方方面面的问题,但高中学校应充分认识到学校教育在诚信文化培育中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建设作用,从事前、事中、事后着手,内外兼顾,惩恶扬善,融预防、实施、补救为一体,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探索“内外全程式”诚信机制的校本化、特色化实践路径,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真效,为综合素质档案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扫除障碍,并最终实现评价育人素养、促人成长的终极目的。

  参考文献:

  [1]傅维利,等.诚信观的构成及其对诚信教育的启示[J].教育研究,2010(1):44-49.

  [2]李德显,洪云.诚信的内涵考辨及其对学校诚信教育的启示[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25):38-42.

  [3]杨延超.诚信的机制构建与目标追求:以博弈论和效益—成本理论为视角[J].学术研究,2006(2):89-95.

  [4]杨中芳,彭泗清.中国人人际信任的概念化:一个人际关系的观点[J].社会学研究,1999(2):21.

  [5]樊亚峤.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的阻力与对策[J].中国教育学刊,2016(6):33-37.